从林德宜的呈辞谈起

Friday, 20-10-2006

郭素沁

这数星期来,邻国印尼烧芭, 令东南亚南部烟霾重重。在国内,土著股权的数据也仿佛被笼上重重烟霾。第九大马计划指土著的股权目前只有18。9%,但是亚洲策略及领导研究中心(ASLI)的林德宜博士,在今年2月向政府提出的第九大马计划建议书里,却指土著的股权经已高达45%。

林德宜博士的报告最初出炉时,并没引发任何的注意,直到他在9月26日受邀在行动党的经济讲座会发表他的报告时,在媒体的报道之下,才震荡全国。

接着,行动党和民间团体呼吁政府公布股权计算法,巫统头头则纷纷谴责有关报告,巫统副主席兼农业部长慕希丁刻薄的形容ASLI的报告是垃圾,首相也公开指ASLI报告所使用的计算法不正确,没反映真相。 (more…)

国会辩论教宗言论记

Saturday, 23-09-2006

上星期,当媒体报道教宗本笃16世在德国的演讲引起世界各地回教徒的抗议之后,我已预料到国会肯定会有回教徒的议员提出辩论这课题的紧急动议,即使回教党的议员不提,巫统的议员也肯定会提出。

不出所料,回教党议员沙拉胡丁在本星期一便向议长提呈这课题的紧急动议,议长次日便批准下议院对这课题进行辩论。由于这课题属国际议题,所以由外交部回答或总结。外交部长赛哈密当时在纽约,副外长沙朗是来自沙拉越的天主教徒,为了避免在下议院里发表违背良心的话,因此他刻意避嫌,而把总结辩论这任务交给来自巫统的政务次长沙比里茨负责。

沙拉胡丁的动议的原文看来措辞谨慎,他说有鉴于教宗的演词经已引起世界各地的回教徒的不满,他担这会引发大马宗教社群之间,特别是回教徒和基督徒之间的矛盾,因此国会有必要辩论这课题。

在沙拉胡丁的紧急动议的演讲里,他说,回教徒尊敬耶稣这位先知,当年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是犹太人,不是回教徒。因此,基督徒和回教徒其实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对抗犹太人。此外,他也指美国总统布殊最近的声明,似乎要成为教宗的代言人。他呼吁教宗不要陷入美国所设的陷阱,而批准布殊逼害回教徒。他也质问美国是否要制造文明冲突,而把梵蒂冈拉来与回教徒为敌?

沙拉胡丁似乎忘了历史背景,在耶稣在世的时代,回教还没出现。此外,他把教宗在一个学术演讲里引用影射到回教圣战的例子,牵连到质疑美国是否要拉拢梵蒂冈来逼害回教徒?这种论述也实在令人‘佩服‘。

接着是公正党主席旺阿兹沙发言。我以为公正党拥有多元种族和宗教的党员,该党应该可呈现较中立和讲理的立场,但是很令人失望的,旺阿兹沙的演词依然是一面倒的谴责教宗,呼吁教宗收回他的言论,以免分裂回教徒和基督徒的关系。

轮到笔者发言时,我分析教宗9月12日在德国的里根斯本大学的学术演讲的真正讯息,是《理由在信仰里有很重要的角色,而神学在大学里也占有重要的角色》,教宗是因为在演词里举了一个拜占庭皇帝和波斯学者针对回教对话的例子,而引起争议。但是教宗已经澄清他在该演词的例子,并不代表他本人的立场,同时梵蒂冈和教宗本身都已对这事件分别致歉。梵蒂冈在其声明里,更特别阐明教会对回教徒的最崇高的敬意。但是很令人遗憾的是,国会在天主教会和教宗致歉两次后,还要辩论这个议题。

在笔者准备讲词前,几位朋友和党同志告诫我,要以中立和不情绪化的方式来演讲,我尽可能做到这点,但是要在一个回教徒议员占大多数的议会里为教宗作澄清和辩护,是非常困难的事。笔者在演讲时频被巫统的议员打岔,笔者言毕后,我便面对回教党和巫统的议员排山倒海般的反击。

令人惊讶的是,身为天主教徒的沙巴州伯鲁然区国会议员竟然起来抨击教宗,说教宗的言论引起回教徒和基督徒的愤怒,他呼吁教宗收回其言论。大概由于他是基督徒的关系,他的演讲得到好些巫统议员拍桌欢迎。唉,这是另一个没阅读过教宗原文的基督徒议员的声音。

在巫统议员们对教宗和笔者大肆批判时,我环顾下议院会议厅,许多国阵的基督徒议员都不见人影,我党内的非天主教徒的同僚都因事不关己而溜到议会厅外去。我恍悟到我在孤军作战。突然间,我感到一阵孤寂。

面对回教徒议员的连声无理谴责,我记取友人之前的劝告,尽量以理服人,避免在这事件与这些回教徒议员纠缠,以免被媒体歪曲我的言论。

紧急动议辩论完毕后,步出会议厅外,巫统的议员和部长还在揶揄笔者为教宗辩论,一些即使看来很理性的议员,也还在强烈的不认同我的演讲,他们还是坚持教宗不应该引用有关的例子,完全忽略那是一个学术演讲。在笔者撰写此文之际,回教党率领一群回教徒在甘榜巴鲁的回教堂针对教宗的演讲示威。

梵蒂冈和教宗经已相继道歉两次,咱们回教徒政治人物仍然不愿罢休。唉,只要涉及宗教,再理性的人也会变得难以理喻。这种‘政治资本‘落到玩弄权术的政治人物手里,则更将没完没了了!

(22-9-06)

让国会议员回到立法的岗位

Friday, 04-08-2006

让国会议员回到立法的岗位

在上一期的国会,上下议院皆辩论通过了由国会特选委员会提呈的刑事法典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这个由部长拉西领导的国会特选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由6个不同政党的国会议员组成。我们是在全国各地召开听证会,收集公众人士对修改这两部法律的建议后,才提出我们的修正案。

这是国会继1984年成立拟定危险毒品法令的特选委员会后,20余年后再次成立修订法律的特选委员会。很讽刺的是,20馀年前与20馀年后修订法律的特选委员会的主席, 皆由同一个部长拉西担任。

在国外的国会,检讨和制定法律及政策的国会特选委员会是很普遍的,这些委员会的主席及成员通常皆是后坐议员,而不是部长。但是,由于我国的议员基本上听命于部长,因此才要劳动内阁部长来领导国会特选委员会。

对我来说,身为国会议员最宝贵的经验,莫过于成为检讨这两部法律的国会特选委员会的成员。这让我首次有机会亲身经验与参与整个收集民意和立法的过程,同时能参与把最具争议性和侵犯人权的条文加以修正,特别是刑事程序法典里第113和117条文。

刑事程序法典第113条文是让嫌犯招供的条款。一些时候,一些警员为了急着破案,而以暴力逼使一些刑事案的嫌犯招供,以致他们遍体鳞伤,有者甚至因此而暴毙。117条文则让警察在推事的批准下,得以以协助查案的理由,扣留嫌犯长达14天;许多警察局内的贪污,暴力和滥权的事件,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

警察滥用刑事程序法典里第113和117条文,出现在皇家警察调查委员会的报告里,同时在特选委员会巡回全国各地召开听证会时,多次被许多律师与人权组织提出。

在考虑了各方的意见与探讨现有设备的问题后,我们废除了让嫌犯自我招供的第113条款,同时也免去让推事录取嫌犯口供的115条款,并把113条文转为一个对嫌犯有利,让他可在法庭里证明自己供词前后一致性和让他脱罪的条文。换句话说,警方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才能把一个人提控上庭,他再也不能以暴力来逼使嫌犯招供。

此外,特选委员会也把嫌犯的扣留以协助调查期限依据罪行的严重性而分为两类,最高刑罚14年以下的罪状最多可被警方扣留7天,而警方需分两次来向法庭申请;另外,最高刑罚14年以上的罪状则可被扣留最多14天,警方也需分两次来向法庭申请。我们特别在刑事程序法典里注明,推事在批准警方延扣嫌犯的申请时也必须考虑嫌犯之前被警方扣留的日子后,才决定是否批准警方延长扣留嫌犯。

此外,我们也接纳皇家警察调查委员会报告的建议,在刑事程序法典里注明警方在对嫌犯进行调查与盘问之前,必须提供设备让被逮捕的嫌犯得以致电家人或朋友,同时可与律师进行商讨。

上述的法律修正,是经过特选委员会的成员多次与警方人员和律政司署的成员讨论与争辩后,才作出不阻碍警方调查,同时维护被拘留者人权的修正。虽然上述的修改还是难以满足人权团体和某些律师的要求,但是这些条款的修正,毕竟得以遏制警察局里一些滥权的现象。

我想,如果不是国会特选委员会提出修改刑事程序法典第113和117条文,我们很难期望警方, 国安部和律政司署会主动修改上述的条款,因为这样的修改被警方视为‘阻差办公‘。人民实际上应该庆幸国会适时地成立探讨这两个法典的特选委员会,让我们得以顺手推舟的修正了这两条压制人权的臭名昭彰的条文。

国会议员的角色原本就是立法,而不是代替市议员做看沟渠和处理垃圾的工作。大马国会若要成为先进国的国会,就应该设立更多特选委员会,让国会议员回到立法的岗位,通过民主的程序来收集民意,以修订国家法律和政策,才能恢复国会成为立法议院的角色。

(4-8-06)

世界第三粗魯的城市

Friday, 07-07-2006

世界第三粗魯的城市

讀者文摘上個月公布了一項世界大都會的禮貌程度調查,在世界35大受調查的城市里,吉隆坡名列33,換句話說,吉隆坡是世界上第三粗魯的城市。讀者文摘的調查是以3個測驗為衡量的標準,那即是把紙張掉在繁忙的路上時,看看是否有人把它拾起來;檢視多少個店員對人說:「謝謝」;計算多少人會為他人推開門讓人進出。

許多人對這調查議論紛紛,他們互相比較他們在國內外的禮貌觀察經驗。以筆者在國外的經驗來說,記得去年在中國旅行時,我曾目睹該國某航空公司的空中小姐毫無笑容的把餅干「丟」給顧客;我在紐西蘭的奧克蘭市,當我及友人在某顧客眾多的西餐廳要求換位子時,被該餐廳的招待員阻止,并對筆者說:「如果你不喜歡那位子,那你可離開。」,結果我和友人便馬上離開該餐廳。

雖然如此,在大家質疑這調查的準確性的當兒,人們也不得不承認馬來西亞人其實也不那么的友善。最近,我問一個研究東南亞政治的美國政治學者關于她對馬來西亞人禮貌程度的印象,她說馬來西亞人基本上沒什么禮貌,她于是說出她切身的經驗。

她說某日當她到輕快鐵站購票時,售票員只顧着在票上蓋章,完全無視她的出現,讓她白等好一陣子才把票賣給她。

最令她氣憤的一次是,最近她在吉隆坡國際機場移民廳柜臺處排隊等着護照蓋章,當她排了好一陣子的長龍而到柜臺時,她忍不住對該移民廳的官員說:「移民廳讓外國人排長龍這么久來等候護照蓋章,會影響外國游客和投資者前來貴國。」沒想到,該移民廳的女官員竟然回答她道:「那么你將來別再到馬來西亞來,請記住:別到馬來西亞來。」

這位美國朋友聽后氣極,馬上把她的名字抄下,改用馬來語罵回她道:「你這是什么態度?別以為我是外國人而好欺負,你要我向政府的那一個部門或那一方面的政治人物來投訴你?要我告到首相暑、國陣的部長還是反對黨?如果你要用這樣的態度來對待外國人,那么你根本就不應該坐在這里。」

接着,她又去找移民廳的高層投訴這位官員的態度,她很不客氣的對他們說,這種態度的官員根本就不適合坐在移民廳柜臺,以免影響國家形象。該移民廳高層接着對她連聲道歉。

這位美國朋友的經驗,告訴我們一個事實,無論對于外國人或是本國人,從事門面服務或服務眾人行業的官員和職員的態度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將影響到有關政府部門或公司的公眾形象,如果這涉及政府部門,它則更會影響國家的形象。

就那筆者去年所揭發的中國女郎被警方無理囚禁在警察局扣留所的事件來說。對警方來說,把外國人扣留幾天以等移民廳證實他們的護照是否真實是警方的權力,但是這種掃蕩行動無形中也把很多無辜的外國人,包括游客關了進去。警方和移民廳對外國人掃蕩和逮捕多后,無形中也破壞了大馬在外國人心目中的形象,而阻嚇外國人前來大馬觀光。

此外,旅游部長東故安南本身也提過,許多中東國家的游客投訴國內計程車司機的態度不佳,破壞了國家的形象。

「馬來西亞是真正的亞洲」是大馬旅游局在國外響當當的廣告口號。旅游局的廣告即使在國外打得多響,如果沒有國內政府官員和人民以禮貌來配合的話,那么這肯定會打擊旅游局的努力和國家的聲譽。

無論吉隆坡被讀者文摘列為世界第三粗魯的城市是否正確,我們其實應該把這看成是個警鐘。看來政府應該更積極的在各單位廣推禮貌運動,以改善國人的處事待人方式,才是解決問題之道。

(7-7-06)

強奸條文的爭議

Friday, 23-06-2006

強奸條文的爭議

國會檢討刑事法典和刑事程序法典特選委員會經過兩年的研討后,終于完成修訂這兩條法令的「工程」,在上一期國會會議的最后一天把這兩個法案提呈到下議院一讀。日前,行動黨特別針對這兩個法案召開了圓桌會議,讓對這兩個法令有心得和研究的非政府組織發表他們的觀點。在這些社會活躍份子的批評和言論中,最令人驚訝的是律師公會代表對刑事法典修正案有關強奸的條文的修正的觀點,特別是對375(2)(f)、 375(2) (g) 以及375A的批評。

國會特選委員會把刑事法典內對強奸的定義分為一般的強奸(375(1))和「嚴厲強奸」(375(2) aggravated rape)。

375(2)(f)是指當一名女人是因為某男人高過她的權威、或因為他與她之間的專業關系,或因着她對該名地位比她高的男性的信任,而同意與他發生性關系,這將被視為「嚴厲強奸」。

375(2) (g)則指如果一個男人強奸一名懷孕的婦女,他也將被視為犯上「嚴厲強奸」。這兩項罪刑的最高刑法是監禁最低5年,最高30年,同時可被施鞭刑,或兩者兼施。

375A則是婚姻里的強暴,即一個男人在一個合法的婚姻關系里對他的妻子或任何人動粗或令她因着怕被致死而與他發生性關系。此罪可被判監禁最高達5年。

當天出席該圓桌會議的律師公會代表極力批判上述條文。他們認為375(2)(f)條款的措詞模糊,可被某些婦女濫用,一些機構的上司如果跟女下屬產生情愫和發生性關系的話,那么在女方可在關系惡化后,以此條文來誣指男上司強奸。

在375(2) (g)方面,律師公會代表認為,控方很難證明強奸犯在強奸受害者時,知道受害者正懷孕。

律師公會的代表也認為,雖然他們認同在一些失敗的婚姻里,一些丈夫經常通過暴力來逼使為妻者與他發生性關系,但是他們卻認為375A可被一些活在失敗的婚姻里的妻子所濫用,而指她們的丈夫強奸她們。這些律師代表認為,為人妻者很容易指責丈夫強奸她們,但是為夫者卻很難反駁,因為他們很難在婚姻強奸的指控里提出具體的證據來反駁。

在律師公會代表發表觀點后,大馬人民之聲的代表接着便在圓桌會議里反駁律師公會代表的言論,支持國會特選委員會針對強奸案的定義種類和刑罰的修正。

身為國會修定刑事法典和刑事程序法典特選委員會的成員,我有機會聆聽來自各地的不同組織的建議,和了解現有法律在援助或解決性暴力問題方面的局限。有鑒于性暴力的罪案與日俱增,因此我們這特選委員會非常重視國內婦女團體所提出修改刑事法典內強暴罪的建議,因為這些婦女組織從事基層工作,他們比其他單位更了解現有法律在援助強奸案受害者的局限和強奸案受害者的苦楚,所以我們才會在刑事法典內納入375(2)(f)、 375(2) (g) 和375A這些條款。

375(2)(f)條款最主要是針對目前經常發生的一些宗教師以治病或驅霉運為由,而與一些無知的婦女發生性關系的事件。這些性關系表明上是你情我愿,但是事實上她們是強奸案的受害人。此外,類似的案件也經常發生在其他機構和行業,例如:男警員與女扣留犯、男醫生和女病人等個案上。

我們也經常在報上看到一些沒人性的強奸犯,他們連老太婆和懷孕婦女都不放過,這些強奸犯其實應該被判重刑,因此才會有375(2) (g) 的條款出現。

婚姻里的強奸經常發生在家庭暴力的個案里,一些不負責任的丈夫經常在失蹤一段日子后,突然間又跑回家來對老婆孩子拳打腳踢,然后再逼妻子與他發生性關系。由于國情的關系,我們不把這樣的問題列為「婚姻里的強暴」,而把它定為「在性關系里行使暴力」,以免招惹宗教保守份子的抨擊。

國內的從事草根工作的婦女團體原本要求把家庭暴力納入刑事法典內,因為警方一般上都不重視蒙受家庭暴力痛苦的婦女的投訴,他們經常把這視為家庭里的茶杯里的風波,而不嚴正以待。但是她們這建議受到婦女與家庭與社會發展部的反對,因為該部門正準備修正現有的家庭暴力法令,以解決該法令的不足。

其實,很少強奸案的受害者愿意投報她們被強奸,因為她們出來投報后往往被逼面對更大的家庭與社會壓力,而使她們受到二度傷害。此外,大部分的強奸案子在被帶上法庭后,女受害者除了將被強奸犯的辯護律師嚴厲盤問之外,很多案子最后都會因為控方證據不足或警方調查工作做得不周全而落敗。也因為如此,我們更需要加強有關強奸的法律條文,以還受害者公正。

從律師公會代表在圓桌會議上的言論與人權和婦女組織的極大差異來看,我只得到一個結論:人權與婦權份子極力要在法律上保護強奸案受害者的權力與尊嚴,但是律師公會的代表則從為強奸犯辯護的角度來看待上述法律條文。兩者的角度基本上是對立的,所以這些單位的代表的立場才出現如此令人遺憾的巨大的差距。

(23-6-06)

賽益風波

Friday, 12-05-2006

賽益風波

野新區國會議員賽益對馬六甲關稅局濫用權力的風波,以新海峽時報5月4日以封面標題「只眼開、只眼閉」的報道揭幕,連上演兩個星期,其中累累峰回路轉,高潮迭起。

在國會的層面,這事件導致國陣后坐議員俱樂部主席沙里爾因支持國會反對黨領袖的動議,從自動辭職到被逼辭職,令許多支持沙里爾的國陣后坐議員對國陣議員在下議院發言的狹隘尺度,感到彷徨和迷惑。其實,國陣黨鞭和首相對沙里爾事件的處理方式,其實也是某部長和沙里爾交手的結果,他倆存在已久的矛盾,終于在這事件上白熱化。

在賽益的事件的層面,新海峽時報步步追蹤,揭發賽益要關稅局「只眼開、只眼閉」,讓其入口的尺寸不符規格的樹桐,原來不是他較早時所謂的選民和顧客,原來該公司是他本人獨資的公司。該報甚至把該公司注冊的地址,即他的住家的照片刊登出來,以證實他們的報道無誤,此外還透露說該公司擁有14次的犯案記錄。

新海峽時報接着刊登的最新消息是,賽益的另一家公司在1999年甚至曾非法走私7千片錄影光碟,包括2千片色情光碟到印尼。

有句諺語說:「住在玻璃屋的人不要對人丟石頭」。在賽益涉貪的丑聞被媒體揭發之前,他曾在下議院辯論時大肆批評關稅局總監耍大排,其排場比許多高官顯要還大。不久后,我們便看到賽益濫權的丑聞接二連三的在報章上出爐。其實,如果他當初沒利用下議院的場合來向關稅局丟石頭的話,今天他或許不會得到日前這種「報應」。

如果有關賽益濫權事件的指責屬實,那么賽益在游說關稅局對他的公司入口的木材「只眼開、只眼閉」不逐后,便以其議員的身份在下議院大肆批判關稅局總監,這也是另一種濫用議員職權的做法。

賽益事件突顯的另一個重要問題是,國陣議員在下議院發言的尺度。記得首相阿都拉在數個月前公開的說,國陣控制下議院絕大部分的議席,因此國陣議員可以在國會可自由發言。奇怪的是,當沙里爾支持在野黨領袖的動議的事件發生后,即使在國陣后坐議員宣布他們要挽留沙里爾繼續擔任國陣后坐議員俱樂部的主席位子后,首相還是堅持沙里爾不能繼續當該俱樂部的主席,因為國陣議員不能支持在野黨的任何動議。這種前后矛盾的言論,真令人摸不清首相的立場。

此外,沙里爾在考慮國陣后坐議員們的挽留時對媒體說,他當初支持林吉祥把新海峽時報提交到國會特權委員會以斷定該報資訊來源的動議是錯誤的,因為賽益的涉貪行動不是發生在國會,而是在國會外,因此不應該由國會的特權委員會來審理。但是當媒體揭發賽益原來是為了本身的公司而叫關稅局「只眼開、只眼閉」時,首相卻又說他將召開國陣黨鞭會議,以討論是否對付賽益。
究竟國會特權委員會的權限和調查范圍使到哪兒?為何賽益的問題是由國陣的黨鞭會議來決定,而不是由國會管制議員的紀律組織來判定呢?

整宗事件,其實反映出我們的國家領導其實對于國會的議會常規、國會的定位和運作,以及國會議員的角色問題,概念模糊。這樣下去,怎樣打造第一世界國會?

(12-5-2006)

第三世界思維的大馬觀眾

Friday, 28-04-2006

第三世界思維的大馬觀眾

郭素沁

在新聞部部長再努丁總結第九大馬計劃的辯論時,他回答筆者有關直播國會會議的建議時,說政府沒有這個打算,但是大馬廣播電視臺(RTM)經已加強對國會會議的報道。筆者于是打岔問他道:「RTM每天在國會會議期間播映的“今日國會”節目(Parlimen Hari Ini) 鮮少播映在野黨的議員的言論,而很多人不愛看RTM的原因是因為它的報道一面倒。雖然RTM是官營的電視臺,但是RTM其實應該向同樣是官營的英國廣播電視臺(BBC)學習,因為BBC給朝野政黨相同的空間,這就是BBC成功的原因。」

在筆者發問之前一直強調RTM是政府喉舌的再努丁,大概沒料到筆者會拿RTM來與BBC比較,因此他給了一個非常牽強的答復:「大馬觀眾的思維還非常具種族性,他們沒英國人那么成熟,因此RTM還不能做到像BBC那樣的開放。」

根據媒體的報道,再努丁后來在國會走廊回答記者的問題時,也還一再強調他這論點,同時形容大馬的觀眾仍停留在第三世界的思維,他們還無法達致“同意他們不同意的觀點”的智慧與成熟,因此RTM還不能直播國會會議。

當網上媒體「今日大馬」把這則新聞放上其網頁后,一位BBC的記者致電筆者,說再努丁的言論令他覺得非常可笑。是的,我聽部長大人的答復,也覺得好可笑,因為部長把矛頭指向大馬觀眾,說觀眾不及英國人來得成熟,問題是,究竟是大馬人不夠成熟,還是部長及RTM不夠成熟呢?

其實我國自從出現像第三電視臺的私營電視臺以來,RTM便開始面對競爭和挑戰,接着當大馬引進像ASTRO那樣的國外有線電視節目以后,RTM的挑戰可就更大了,因為大馬觀眾擁有更多的節目選擇。

收視率的下降,也意味着廣告收益的的減少,而保守的廣播政策和親政府的節目內容,不但使人才外流,同時也打擊RTM在觀眾心目中的可信度。為力挽狂瀾,RTM不得不在去年開始一系列邀請朝野人物參與的時事辯論和輕談節目,希望藉此提高這官營電視臺的收視率和形象。

我國人民的教育程度已普遍的提高,這意味着他們對電視節目的要求也愈來愈高,他們對一面倒或歌功頌德的報道也會越來越不感興趣。與其指我國觀眾不夠成熟和仍停留在第三世界的思維,不如說我們的部長大人和RTM的高層仍停留在第三世界的思維,因為在這資訊發達的年代,他們仍希望通過這官營媒體來控制資訊和影響觀眾的思維,開時代的倒車。

RTM再不改變,那么它肯定更為人民所唾棄!

(29-4-06)

前皇家委員與國會議員對話記

Friday, 21-04-2006

在本期國會開始前,為避免國陣議員在國會會議里一致支持首相成立警方獨立投訴委員會(IPCMC)的建議,警隊高層刻意在國會會議召開前夕,設宴款待國陣后坐議員,以向他們解釋警隊的困境和拒絕政府成立IPCMC的原因。

這游說晚宴看來相當有效,巫統多位議員過后在參與感謝元首御詞辯論時,便刻意的抨擊筆者及行動黨破壞警方形象,同時合理化部分警隊的貪污和濫權的行徑,并呼吁政府勿成立IPCMC,前所未有的公然違背首相的建議。

為了平衡議員們的觀點,國會人權核心委員會數日前邀請了數位「探討與提升警察部隊問題的皇家委員會」的前委員,前來國會與議員們進行午餐對話。這數位前皇家委員當中,也包括前總警長敦哈聶夫奧馬和前著名報人卡迪爾加新。

星期二當天午餐時段,我們本來預算參與對話的議員為40位左右,沒想到竟有70多位議員出席。對話開始時,敦哈聶夫奧馬受邀來個開場白,闡明皇家委員會提出改善警察部隊的125項建議和成立IPCMC的原因,他也指出這是他們考察其他國家,例如:香港、澳洲和英國等的結果。

卡迪爾加新接着敘述數年前當他被委任為該皇家委員會的成員時,他曾三度問首相阿都拉對成立該委員會的立場是否是認真的,他也同時預先警告阿都拉說,如果此舉是認真的,那么這等同于「打開一罐子的蟲」,把警察部隊的黑暗攤開來,而在掀開真相后,身為首相的他肯定會承受非常大的壓力。他說,果然,在該委員會調查報告出爐后,其真相比預期的更糟,而他當年給首相的警告,今天都應驗了。

這兩位德高眾望者誠懇的開場白,依然打動不了一些巫統議員的心。當中幾位言論略極端的議員在對話階段,便毫不客氣的向這幾位前皇家委員「開炮」。一位吉打州的議員站出來說,警察在艷陽高照和狂風暴雨時都為人民服務,遇到死人時還要抬尸體,但是他們所領受的薪金卻是那么微薄,我們怎可對他們那么苛刻?這位仁兄反問敦哈聶夫,他在擔任總警長時又為改革警隊做了什么?另一位則說他并不完全同意皇家委員會全部125項建議,他認為我們不應該丑化我國的警隊和打擊他們的士氣,因為我國警隊名列世界第4。他們也認為為何該委員會只針對警方,而不針對其他也同樣被公眾指責貪污的執法單位,例如交通部、土地局等。

只有一位來自吉蘭丹的巫統議員為皇家委員會說好話,他叫議員們應該相信這些政府所委任的前皇家委員們的能力與特長,并相信他們所提出的報告和建議。

這些前皇家委員會的成員說,他們曾在報告書里建議政府也在其他民事服務里設立類似IPCMC的仲裁庭(ombudsmen),來解決政府部門效率不良的問題,但是由于他們被賦予的使命僅限警方,因此他們只能針對警方的問題作出調查和建議。

敦哈聶夫回敬這些質問他的議員道:「如果警界沒有問題,那么政府不會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來調查和探討這些問題。我在警隊服務35年,警隊就好像我的血和肉,我怎么不了解和痛惜我的警員?在我擔任總警長的時候,我特別設立了一個紀律組來處理警隊的紀律問題,但是后來接我位子的人沒延續下去,我也無可奈何。」

這對話會后來因時間關系而結束。很明顯的,這幾位前皇家委員會委員的話并不能改變這些反對成立IPCMC的巫統議員的觀點,而他們也沒細讀和研究該皇家委員會的報告和諸項建議,他們只為捍衛警方的「尊嚴」而繼續反對這監督警方的機制。

就因為他們這種態度,導致IPCMC遲遲不能成立,也破壞了普羅大眾面對濫權警員的保障。這是前皇家委員會的遺憾,也是人民的深切遺憾。

(21-4-06)

無牙老虎

Friday, 31-03-2006

在本期國會會議開始前,我以書面向首相提問了一個有關大馬人權委員會的問題。我問政府將如何提升大馬人權委員會的權力、角色和形象,以免大馬人權委員會淪為「無牙老虎」。

在這問題出現在3月27日的下議院會議議程的前幾天,首相暑部長納茲里已經告知我說他將親自回答這問題。當時我還以為身為國會人權核心委員會主席的他會答說政府將修改大馬人權委員會法令,以賦予該委員會更大的權力,或者發表一些加強大馬人權委員會實權的話,所以他才興致勃勃的告訴我他將親自回答我的問題,藉以突出他維護人權的形象。

沒想到他當天令我大掉眼鏡。他初作答時只是把政府官員準備好的答案刻板的念出來,即大馬人權委員會是根據大馬人權委員會法令的第四條款所賦予的功能和權力行事,那即是教育人民認識人權、在系關人權的問題上給予政府勸告、提醒政府簽署關系人權的國際條約,以及調查人們或組織有關違反人權的投訴。他說該委員會目前正向警方、關稅局、監獄等執法單位的官員進行灌輸人權意識的訓練。

在他答畢后,筆者在提附加問題時,便提說政府的許多執法單位都不尊重人權。例如最近當大馬職工總會率領人們在國油的雙峰塔前示威抗議石油漲價時,警方在活動沒開始之前便以水炮車把聚會的人們驅散;當不滿國內大學校園選舉不公正的學生向該人權委員會投訴后,他們便被校方當局以紀律行動對付,而當大馬人權委員會的官員要列席校方的紀律行動聽審時,這些官員竟然被校方拒于門外;此外警察總長最近也下令要所有女警員,包括非回教徒的女警員在參與警察日慶典時戴回教徒頭巾,這些都是違反人權的事。

我說這些政府單位之所以公然違反人權,是因為大馬人權委員會沒有執法的權力,因此政府應該給予該委員會法律上的權力,以讓他們能更好的執行任務,以免淪落為「無牙老虎」。

沒想到這位部長大人竟然回答道:「你發夢嗎?大馬人權委員會法令里闡明該委員會的角色是要在人民當中提倡人權,政府根本就不要把“牙”交給大馬人權委員會!」此外,他也形容我反對警察總長下令非回教徒女警戴頭巾的言論是憎恨回教。我在他言畢后馬上引用議會常規向議長抗議,要他收回這動機不良的言論。

問答時段后,我在國會走廊見到他和數位巫統后坐議員坐在一塊,他們見到我時嘻笑不斷,當我質問納茲里指責我憎恨回教的言論時,他嬉皮笑臉的說:「我其實是要給你公開澄清你不憎恨回教的機會,所以剛才你起來反對我時,我靜靜不出聲。」

這種說法真像廣東話所說的「打橫來講」。唉,身為首相暑掌管國會事務和法律事務的部長,同時也是國會里人權核心委員會的主席,他竟然公然的承認政府就是要讓大馬人權委員會成為「無牙老虎」,還有那一個內閣部長能比納茲里發表更真實和真切的壓制人權的言論呢?

聽了部長大人的這番話,你認為我國的人權狀況還會改善嗎?大馬人權委員會還有作為嗎?

(31-3-2006)

Sense & sensitivity

Wednesday, 15-02-2006

Last week, I wrote an article for my usual Sunday column in Sin Chew. Unfortunately my article was spiked because I touched on “sensitive ground” because I briefly mentioned the controversy surrounding the publication of the caricatures of the Prophet Mohammad in the Danish paper, Jyllands– Posten.

Before I wrote, I considered the sensitivity of the topic and then wrote it in a very careful manner. I put “sensitivity” as the topic of my article, but yet, the editor still killed the column.

In the article, I pointed out three incidents that happened during Chinese New Year and drew a conclusion that the people involved in them were “insensitive”. (more…)

死而无憾

Friday, 27-01-2006

农历新年前数天,曾活跃在文化界多年的许博义先生因癌症而与世长辞。在他逝世当晚的追思会中,他当教会传道的小女儿许丹翔向出席者叙述她父亲生前的事迹。她说在许博义先生逝世前几天不能言语时,他以文字来对她说他将要回天家了,当她问其父亲还有甚么未了的心愿时,他则在纸上写说他死无遗憾。

许博义先生他年轻时曾在政界、商界和文化界扮演积极的角色,但是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在步入乐龄的人生阶段时,他仍然保持着积极的人生观,并利用他天赐的嘹亮歌声,为他所参与的团体带来娱乐和欢乐。在笔者所出席的好些场合里,只要有他在,便肯定会听到他以宏亮的歌声,唱出悦耳动听的曲子。

某次,我在一个前社阵党员的新年聚餐会里,发表了一些对政治前景较为悲观的论调,许先生接着便拿起麦克风向大家讲了一些激励的话,并用卡拉OK为大家献唱了几首歌曲,顿时把整场沉闷的气氛扭转过来。一个政治上的过来人为正在斗争中的人打气,这正是乐龄人最佳的角色。

许博义当晚的追思会中,牧师强调说人生如过客,这肉身不是永远属于我们的,我们总有一天要脱离这血肉之躯。我觉得最有感触的是,一个在垂死边沿的人告诉他的孩子说他死而无憾。短短四个字意味着他在这世上当了数十载的过客期间,他尝过了人世间的一切酸甜苦辣,享有了扎实和丰盛的生命,因此,当他走到生命尽头回首一望一生所走过的路时,他可就觉得死而无憾了。

有人问我,在新年期间撰写以死亡为题的文章,不忌违吗?我说一年之计在于春,在我们迎接新春佳节时,我们岂不也在策划我们该如何善渡这一年的光阴和青春吗?我们无法策划何时离开人世,但是我们却能决定和策划如何渡过一个有意义和充实的一年。

记得去年在我鼓励4位被警方无理拘留了4天的中国女郎铤身而出报案,给这几位中国女郎的生活带来许多困扰之后,我安慰她们说:「你们是平凡人,但是你们却做了一件非常不平凡的事情。将来在你们老年回顾这一生时,你们可能会发现到你们这一生最伟大和最有意义的事,便是在这事件上铤身而出,为许多警方滥权的受害中国人和马来西亚人出了一口气!」

人若要死而无憾、要生命有意义,很多时候也要有一些道德勇气和为真理牺牲的精神。不然口号喊得再响再亮,到头来也只不过是「有姿势无实质」吧了!

(27-1-06)

剧落幕前的小丑

对马来西亚人来说,鸡年在引退前给我们带来的最佳礼物,莫过于调查警察局裸蹲手机录像事件独委会令人鼓舞的建议,以及首相兼国安部长阿都拉说政府将成立警方独立投诉局的宣布。阿都拉的宣布,令朝野政党和千万人民为他鼓掌,也为喧闹了近两个月的裸蹲录像事件暂时放下了句号。

虽然大家对警察局里的许多对扣留犯的「身体检查」和审问方式,都略有所闻,但是听不如看,该短短71秒的手机录影像带来的效果,犹胜过听一千个警方滥权的受害者诉说他们惨痛的遭遇。这就是资讯工艺的功效和魅力!

可惜的是,在这个把种族和朝野政党区分看得比民主人权还重要的政治圈里,任何属于民主人权类的婴孩的诞生,都被逼经过痛苦的分娩过程。这宗裸蹲手机录影事件被揭发后的好处,是它促使政府成立皇家独立委员会来调查女主角的真正身份,和研究警察局里所谓的标准操作程序;坏处则是影响大马警方和国家的声誉、使录影像里的女主角的身体被逼公诸于世和使某华文报编辑部两名最高级主管被逼辞职谢罪。

奇怪的是,当众人为剧正圆满落幕鼓掌之际,总有些不识时务的庸俗份子,在剧落幕前做一些多余的唱反调动作。在这幕裸蹲录像剧落幕之际,巫统海外俱乐部校友会的一位会员阿都拉萨,偏偏在首相宣布政府将成立独立的警方投诉局时,针对笔者揭发手机录影事件向警方报案。他指笔者:收藏和散播色情影带、误指录影像里的女主角是中国游客、刻意把录影像里的女主角公布以致令大马妇女蒙羞、破坏大马警方的公信力、破坏国内的种族团结、影响马中关系、破坏我国的旅游业、导致政府和人民关系紧张,因为这事件引起人民憎恨政府及警方。

次日,行动党社青团的副宣传秘书刘永山则针对该报案书进行反报案。刘永山除了澄清有关录影像不是色情影带,以及笔者从未指该女主角是中国游客之外,他也抨击阿都拉萨针对笔者报案的做法,是藐视首相和内阁成立皇家独立委员会来调查裸蹲手机录像事件的做法,同时也藐视以最高元首的名义成立的委员会。此外,他也指阿都拉萨报假案和刻意破坏笔者的名誉,违反刑事法典里182条款(向公务员提供假消息,导致有关公务员以其法定权力损害他人)和499及500条款(刑事毁谤),以及侵犯出版及印刷法令里8A条款(散播假消息)。

当我把他的报案书内容放上我的“部落”里,网客们的反应可真踊跃,骂声不绝。公道自在人心,落幕前的小丑行为终遭人骂。

当我去年11月初协助4名被警方无理拘留4天的中国女郎,到后来揭发手机裸蹲录像事件时,我完全没料到它会引起这么大的震撼和会带来今天这样的果实。这系列事件虽然令这几位中国女郎和一些人士无辜的受伤和受苦,但是在此剧落幕时,涉及者、受苦者和一直跟进报导这系列事件的媒体,都应该为这各方辛苦齐心缔结的果实感到欣慰和欢呼吧!

(27-1-2006)

印尼工人的死

Friday, 20-01-2006

星期四下午從吉窿坡市政局駕車回辦事處時,接獲我助手的電話說我選區裏的一個住宅區,郊外嶺的一個建築工地發生土崩,活埋了一個印尼外勞,我於是馬上驅車前往該意外發生地點了解情況。

抵達意外發生地點後,媒體、警察和消防局拯救人員都聚集該處了。我們從土崩發生的高處觀看工地裏的拯救工作,只見鏟泥機正在活埋發生的部位進行挖掘工作,鏟泥機的操作員在挖泥時動作緩慢,他每一挖都顯得小心翼翼,他看來深怕刺到死者的身體。在場旁觀的拯救人員、建築工人和觀望者看著鏟泥機的每一個挖掘動作,大傢都在期盼死者的屍體能在下一挖時出現。在旁的警察則一直警告在高處觀望的人不可太靠近土崩發生地點,以免泥土又在崩裂。

到了傍晚6時30分後,天色逐漸轉暗,大傢開始焦急和沈重,深怕在天黑前找不到屍體。鏟泥機操作員看來也急躁了,他把機車轉到幾個方位挖掘,速度也逐漸加快。因爲如果天黑前還找不到屍體,那麽大傢今晚都不好過了。還好皇天不負苦心人,屍體在大約6時45分出土了。拯救人員接著又花了約一個小時才把夾在鋼枝之間的屍體拉出來

第一次觀看活埋事件的拯救工作,雖然與死者非親非故,但是觀看者的心情都很沈重。這宗意外,令我感觸生命的無常和短促,也令我爲許多客死他鄉的外勞的命運感到悲歎。

這是繼數星期前被建築工地高空跌下的鐵模擊斃的劉文鴻博士後的另一宗工地命案。其實除了劉文鴻博士等少數本地人之外,大部分在建築工地的意外受害者都是外國勞工。只因爲劉文鴻博士年輕有爲和發生意外的情況較爲特殊,所以才得到媒體的大肆報道,和引起政府和社會對建築工地安全的關註。

就以這宗發生在郊外嶺的活埋命案來說,承包商在低地施工時,根本沒在被鏟得直削的四週高地置放防止土崩的鋼條,因此當高處的泥土突然松懈而發生土崩時,有關印尼工人便成爲工地災難的枉死鬼了。

追究起來,除了有關建築承包商在安全措施方面失責之外,吉窿坡市政局也難逃其責,因爲有關工程是他們批準的,市政局也有責任監督工地的安全問題。

日前人力資源部長宣佈要所有聘請外勞的公司爲外勞購買保險,否則政府將提控這些公司。喜見政府當局開始關註建築工地的安全問題和外勞的福利問題,我國在 建築與基本設施方面的發展,外勞居功厥偉,如果我國政府與人民再不關註工地的安全與改善外勞的福利,那麽我們可將成爲最沒良心的外勞僱傭國了。

(20-1-2006)

上议员违背良心说YES

Friday, 23-12-2005

在国内数个主要的妇女团体和上议院16名女议员在的一片反对声中,上议院于本月22日“受指示”通过2005回教家庭法案。

在法案通过之前,16名女上议员原本欲针对2005回教家庭法案召开记者会,表达她们对有关法案的不满,但是她们在首相暑部长纳兹里的阻止下,而取消有关记者会。这位国会人权与良好施政核心委员会的主席纳兹里,在记者会上态度强硬的向16名女上议员公开传话说:“我是「指示」,而不是「劝告」上议员必须通过该法案。她们可以在上议院表达她们对有关法案的不满,但是她们必须让它通过,因为这是内阁的决定。“

在纳兹里所代表的内阁的「指示」下,上议院于是在女上议员的不满声中通过了2005年回教家庭法案。

2005年回教家庭法案到底有何不妥呢?且看以下条文:
23(9)(b)条文允许将要纳妾的回教徒男性占有他元配妻子的财产,他也可申请把他们结婚时共同拥有的屋子售卖和平分售卖所得。换句话说,回教徒男性纳妾还可霸占元配的财产,或将他们共有的屋子变卖,这对元配是非常不公平的。

法案的23(3) 和23(4)(a)条文让男性更容易纳妾,因为有关条文把原有法令里规定男性须在“公平和需要”(adil dan perlu) 的情况下纳妾,改为“公平或需要”(adil atau perlu) 时纳妾。换句话说,只要回教徒男性感到有需要,他们便可纳妾。

报载女上议员达央。马哈妮在上议院辩论该法案时含着眼泪情绪激动的致词说,她是在违背良心的情况下投票支持该法案,她针对该法案的通过而特别向她女儿和全体妇女致谦,她也对下议院没仔细审核该法案而让它通过感到遗憾。

事实上,下议院的国会议员在取得该法案数天内便开始辩论该法案。当时「伊斯兰姐妹」还计划到国会来向朝野议员解释该法案所将带来的影响,但是她们还没来得及行动,下议院便开始辩论了。

记得在下议院辩论法案时,大部分的辩论都围绕在“多妻制“上,行动党的女议员反对多妻制,笔者也提出了该法案对回教徒妇女所带来的重大影响;而巫统的男议员则忙着大耍花枪,调笑咱们应该先尝结婚的滋味后,才谈多妻制的问题。在下议院的国阵后座女议员当中,只有暗邦区的女议员萝翟达对”多妻制“发表相当”温和“的演说,其他国阵的女议员都默不作声。

由于下议院匆忙的通过2005年回教家庭法案发,因此由6个妇女团体组成的性别平等联合行动组织(JAGGE) 便把上议院看成是阻止这条法案通过,以让有关方面再作检讨的最后防线。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最后防线也因着纳兹里的强硬「指示」下崩溃了。
虽然上议院在纳兹里的「指示」下通过2005年回教家庭法案,虽然16名女上议员私底下的反对声没获得内阁和上议院的认同,但是笔者对这法案获得媒体大肆报导,同时因着女上议员的反对,妇女、家庭与社区发展部长莎丽扎也针对这法案发表措词强烈的声明。莎丽扎说在这法案通过后,政府将修改法案里所有违反回教法律精神的条文。同时她也准备到每一州去会见统治者解释这问题,并强调改变回教法庭法官的思维的重要性。
我想,2005年回教家庭法案之所以得以提呈到国会辩论通过的最主要原因是,宗教师是男性,草拟法律者是男性,回教法庭里的法官大部分是男性、首相暑部长纳兹里是男人,国会里90%的议员是男的。。。。。。。。所以,反对这法案、关心这条法案对妇女与家庭带来重大影响的是上下议院的女议员,而唯一声援这些女上议员的,也只有女部长莎丽扎。
要纠正压制女性的法律,看来也只有纠正国家政治决策层的男女比例,增加具有性别敏感的女代议士,才会有所改变吧!
(23-12-05)

变色龙议员

Friday, 09-12-2005

本期国会辩论国安部的财政预算案时,下议院首次出现在同一个部门里,两个议员提出两个减薪10元动议。首个来自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另一个来自本人。林吉祥的动议,是针对副国安部长诺奥马上个星期叫不满警方处事方式的外国人滚出大马的荒谬言论,而笔者的动议则针对系列警方滥权和处事不当而削减警察总长象征性10元的薪金。

12月5日当天,为了要如期赶完财政预算案的所有议程,议长宣布下议院当天将开会至半夜12时正。轮到国安部的财政预算案的辩论时,已经是晚上10时30分了。于是,从那时开始,朝野议员针便对林吉祥和笔者的动议吵至半夜12时才结束。

次日当下议院再继续辩论国安部的辩论时,许多巫统的议员纷纷开始反击行动党和笔者本人。他们指行动党炒作中国女郎和手机录影像里的女郎在女警前的裸蹲的事件,打击警方的士气和破坏马中关系,某些议员的言论中也包含了浓厚的种族情绪,使行动党的议员也被逼作出强烈的反击。

看着这些巫统议员的言论,令我回想起10天前,当我在国会把女郎在女警前裸蹲的光碟显示给部长和许多国阵后座议员看时,他们的态度与现在的差别可真大。记得当时在国会议员的休息室里,他们有者连看数遍,每个进来休息室的议员都被他们叫来看该录像,他们边看边骂,边看边叹惜。当时有位巫统的议员提议在下议院针对此事提呈紧急动议,另一位则提议在下议院辩论国安部财政预算案时,向议长要求播放该录影片断给全体议员观看后,才正式辩论。

他们10天以前的反应和今天的反应,真如天地之别。10天前,这扣留所的录影片断还未被媒体大肆报道,也未被中国政府的进一步施压,所以这些议员对国内警察局里如此对待嫌犯的惊讶,是出自于内心非常自然的反应。但是10天以后,当中国再三的针对4位投诉遭到警方无理对待的中国女郎作出反应,再加上巫统的部长要到中国去解释本国状况,以吸引中国游客来马观光时,他们或许感到尊严受损,因此在下议院里发表了与10天前完全不同的言论。

如果我们执政党的议员和政治人物对国内系关人权事件的问题与立场,可以在短短10天内来个180度的转变的话,这就解释了为何国内仍然出现许多人权问题,而国内警界的贪污与滥权,依然毫无改善,因为我们的人民代议士对这些问题毫不关心。

从中国女郎被无理拘留的投诉到手机的录影事件中,除了首相的处理方式可嘉可许之外,首相暑部长纳兹里在这两宗事件里始终如一的立场,也令我好不赞赏。纳兹里不久前对媒体说,我展示女郎裸蹲影像的做法,是执行人民代议士的任务,因此不应该被提控(拥有色情光碟)。首相阿都拉和纳兹里的做法和立场,正展现了政治家应有的处事手腕。

如果我们的人民代议士经常在系关人民权益的课题上,像经常随着周围情况而转变肤色的变色龙那样的话,那么我们将如何带来政治改革呢?

(9-12-05)

警察局春光乍洩

Sunday, 27-11-2005

郭素沁

繼數位中國女郎被警方無理拘留數天的案件被媒體大肆報導後,有關的案件還未了結,坊間手機上流傳好些時日的女郎在女警面前拉蹲的錄影畫面(MMS),又獲得媒體的垂注,而成為轟動新聞。

在中國女郎被警方無理拘留的事件公佈後,我便接獲公眾的電話,告知我有關手機錄影畫面。這錄影畫面,恰好證實較早前該數名勇敢投報的中國女郎對警方的指控,即女警官勒令她們脫得一絲不掛的拉蹲。此外,更加強該錄影畫面真實性的是,該畫面傳出回教堂的祈禱聲。裸體女郎的背著鏡頭,在戴著回教徒頭巾的女警前拉蹲,再加上旁邊傳來的陣陣祈禱聲,好不諷刺。

報載八打靈副警區主任向媒體承認鏡頭裏的有關女警是該警局裏的官員,而八打靈警區主任則表示他很煩,而拒絕評論,心裏覺得好可笑。記得之前當該數名中國女郎在開齋節期間被無理囚禁時,我曾親身到警察局區瞭解情況。我曾向該警察局辦公的警員要警區主任的手機號碼,但是他們都拒絕給我,說警區主任正度假。直到中國女郎無理被囚禁的案件被媒體大肆報導後,當我致電警局時要聯絡警區主任時,那些員警便馬上給我他的手機號碼了。

事實上,所有看過該70秒鐘錄影畫面的人,都對警察局裏的做法感到驚訝和氣憤。當我把該警局的錄影畫面播放給國陣後座議員看時,他們無不感到憤怒的。一個巫統的議員建議國會針對此事進行緊急動議辯論,另一個則建議在我們下星期辯論國安部財政預算案辯論時,把有關的影帶通過國會的閉路電視播放給全體議員觀看,讓議員們親眼看到警察局裏的濫權行為。

繼中國和國內媒體針對數位中國女郎的投訴大肆報導後,政府又放出系列資料指國內有5萬名中國遊客失蹤,而警方則在大城小鎮的風月場所進行掃蕩,大肆逮捕“小龍女“,令人覺得警方是在向干預此案的政治人物進行報復。政府的資料和警方的做法,實際上更加損害馬中關係,使遊客更加怯步。

欣聞國內事務部長阿茲米卡立欲在本月30日遠赴中國解釋事情的真相,以吸引中國遊客旅馬。問題是,4名指警方無理囚禁她們的中國女郎在11月13日報案至今,警方尚未針對此案提出任何調查報告,也未懲罰任何警員,反而還派員三更半夜上門登訪她們,以調查她們是否和丈夫在一塊兒。只要警方一天沒公佈此案的調查結果,阿茲米卡立的中國行則肯定會很尷尬和敗興而歸,因為他將無法向中國政府和人民針對該案作出交代。

警方在處理中國女郎無理被囚禁的案件上,其實充滿了敗筆和不夠專業。許多警官事實上貪污濫權慣了,加上人權意識薄弱,政府若要整頓和改革整個員警部隊,實際上是說易行難。

在警方系列濫權個案發生後,警方的形象跌入穀底,目前甚至影響馬中關係。唯一的補救方法是採納皇家員警調查委員會的報告書裏的諸多建議,包括設立獨立的警方行為不當的投訴局,否則警方的濫權肯定將影響國陣政府的形象和支持率。 (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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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审讯拘留

Saturday, 12-11-2005

郭素沁

前两天,英国国会以多数票拒绝首相布莱尔提呈延长怀疑涉及恐怖活动的人士,可被无审讯拘留至90天的法案,否决他的法案者甚至来自布莱尔本身的劳工党的议员。看到电视新闻里身为一国之相的布莱尔,在英国国会的一片呜声中极力为他所提呈的法案辩护,心里好不羡慕英国议会的民主,以及英国国会议员对人身自由权的重视。

如果马来西亚首相在国会提呈这样的法案,它应该会很迅速很顺利的在国会通过,因为我国国会既然能在数十年前便通过让政府可以国家安全为由而无审讯拘留的内安法令,那么大马国会哪儿会拒绝区区90天无审讯拘留的法令呢?

在我国,无审讯拘留经常都发生在警局的拘留所里。上个星期开斋节期间,我接到一个党员的投诉,说他朋友的中国籍太太在双溪毛儒区警方设路障时被警方拘留,因为警方怀疑她所持的是假护照。次日,为夫者持大马注册结婚证书到警局去,警方还是不愿释放她,理由是一纸婚书并不能证明她是合法入境的。反而,负责拘留的警官则极力暗示如果他们“付钱”,以使他的太太能很快的获得释放。我那位充满正义感的党员在警局里看到许多被拘留者的亲戚在拘留所外的金钱交易,气得他彻夜难眠。 (more…)

Deepa Raya

Friday, 11-11-2005

I stopped blogging for about ten days, mainly because I do not usually give many speeches or make many statements when Parliament is not in session.

When Parliament is not sitting, I spend a lot of time handling constituency service. One of my assistant has left, and the new replacement, Mei Yee, is inexperienced and I needed to guide her through hands-on. As such I am personally handling many of the complaints.

A reader emailed me last week and asked me why my article in Sin Chew is so short. He suspected that the editor “chopped off” some parts of my original article.

This reader is correct. I wrote about some people, especially Muslims, who were not happy about the term “Deepa-Raya”. (more…)

Dress code in govt agencies

Friday, 28-10-2005

I wrote about the problem of dress code imposed by parliament and government agencies in my column in Sin Chew Jit Poh today. My Sin Chew column is published every Sunday.

The stringent imposition of conservative or Islamic-style dress code by government agencies had put off many people.. It is high time there are changes if the government wants to be more people-friendly.

官衙衣著

郭素沁

前幾天,乘國會辯論首相署的財政預算案,我乘機提出國會對訪客衣著的挑剔,使許多訪客被阻進入國會大廈。當時回答我們問題的是首相署部長納茲裏,他說他對此毫不知情。新海峽時報特別圖文並茂的報導我的提問,令我受寵若驚,我馬上曉得這是因為許多記者小姐都因衣著問題而被逼吃閉門羹。

那些不得門入的訪客,大部分是非回教徒。他們被拒絕的理由多半是:衣服太窄、裙子沒觸及膝蓋、穿牛仔布料和沒打領帶。某次,一位身穿白衣黑褲的女生被拒絕入門,當我在後門問她被拒絕的理由時,守衛說她穿的褲子是牛仔布質。這位小姐穿黑色的褲子,除非你俯身近看,否則根本看不出那是牛仔布質,那守衛的眼睛怎麼這麼利呀?

此外,每次帶勞動階級的選民參觀國會,都會因他們的衣著而頭痛。儘管之前千吩咐萬吩咐他們:男性要穿長袖打領帶,不可穿拖鞋或球鞋,女性的裙子必須長過膝蓋等,但是總有一些男性沒穿長袖衣或沒帶領帶,因為他們有些一生中從沒打過領帶。每每遇到這情形,我便被逼向記者或官員借領帶或大衣,以讓他們得以進入下議院會議廳旁聽。最近一次帶選民游國會團裏,我則特別吩咐我的黨員事先準備大約10條領帶,以防萬一。

今年3月,我隨國會修訂刑事法典和刑事程式法典的特選委員會到紐西蘭考察,當我們到紐西蘭國會旁聽開會情況時,我們驚然發覺旁聽席中,有位洋人仁兄,竟然穿著背心和短褲列席,這令我們整團人好不驚訝。友人說,在澳洲國會,夏天時,許多訪客和工作人員都穿著輕便的涼衣進入國會大廈,背心短褲都可進入國會大廳,這在大馬國會可真是不可思議的。

行動党議員最近在國會頻提出施壓的其中一個議題,便是非回教徒女性的衣著問題。國會兩位下議院的新的非馬來人的女助理秘書在出席會議時,都頭戴頭巾。馮寶君上個星期在議員辯論時問議長,在下議院工作的女助理秘書是否一定要戴頭巾,議長一時沒料到這樣的問題,他沉思一會兒便說:《國會沒強逼女官員戴頭巾,她們有選擇的自由。》數日後,這兩位非回教徒頭上的頭巾不見了,咱們《鬥爭》成功。

接著,反對黨領袖林吉祥也偕同其他議員反對國際回教大學強制非回教徒的女學生戴頭巾,遭到巫統男議員們以嗚聲抗議。章瑛在部長回答時反駁道:《行動党主席卡巴星律師曾為新加坡被禁止在學校戴頭巾的女生打官司,戴頭巾應該是個人的自由選擇,政府不應該強逼。》

除了國會以外,我國官衙對民眾衣著的計較有時是非常驚人的。半年前,我與我的前助理到吉隆玻市政局開會,我的助理才從學院畢業,還不熟悉官場的規矩,他身穿T型棉質上衣,腳穿球鞋。開完會後,市政局一個打領帶穿大衣的馬來官員便毫不客氣的指責他怎可如此不懂規矩,穿棉質上衣和球鞋來市政局開會。他說,如果是其他政府部門,他早就被趕出去了!令我和我的助理嚇了一跳。

咱們的國會和政府部門是否親民,從當局對老百姓的衣著的要求便看得出來。咱們的官衙不只《先敬羅衣後敬人》,它們也越來越回教化,不只丹州的回教黨政府如此,國陣政府其實也不例外。非回教徒如果再不開聲捍衛我們衣著的權力,等政府管制非回教徒女性戴頭巾才來抗議時,可就太遲了。

(28-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