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议员违背良心说YES

Friday, 23-12-2005

在国内数个主要的妇女团体和上议院16名女议员在的一片反对声中,上议院于本月22日“受指示”通过2005回教家庭法案。

在法案通过之前,16名女上议员原本欲针对2005回教家庭法案召开记者会,表达她们对有关法案的不满,但是她们在首相暑部长纳兹里的阻止下,而取消有关记者会。这位国会人权与良好施政核心委员会的主席纳兹里,在记者会上态度强硬的向16名女上议员公开传话说:“我是「指示」,而不是「劝告」上议员必须通过该法案。她们可以在上议院表达她们对有关法案的不满,但是她们必须让它通过,因为这是内阁的决定。“

在纳兹里所代表的内阁的「指示」下,上议院于是在女上议员的不满声中通过了2005年回教家庭法案。

2005年回教家庭法案到底有何不妥呢?且看以下条文:
23(9)(b)条文允许将要纳妾的回教徒男性占有他元配妻子的财产,他也可申请把他们结婚时共同拥有的屋子售卖和平分售卖所得。换句话说,回教徒男性纳妾还可霸占元配的财产,或将他们共有的屋子变卖,这对元配是非常不公平的。

法案的23(3) 和23(4)(a)条文让男性更容易纳妾,因为有关条文把原有法令里规定男性须在“公平和需要”(adil dan perlu) 的情况下纳妾,改为“公平或需要”(adil atau perlu) 时纳妾。换句话说,只要回教徒男性感到有需要,他们便可纳妾。

报载女上议员达央。马哈妮在上议院辩论该法案时含着眼泪情绪激动的致词说,她是在违背良心的情况下投票支持该法案,她针对该法案的通过而特别向她女儿和全体妇女致谦,她也对下议院没仔细审核该法案而让它通过感到遗憾。

事实上,下议院的国会议员在取得该法案数天内便开始辩论该法案。当时「伊斯兰姐妹」还计划到国会来向朝野议员解释该法案所将带来的影响,但是她们还没来得及行动,下议院便开始辩论了。

记得在下议院辩论法案时,大部分的辩论都围绕在“多妻制“上,行动党的女议员反对多妻制,笔者也提出了该法案对回教徒妇女所带来的重大影响;而巫统的男议员则忙着大耍花枪,调笑咱们应该先尝结婚的滋味后,才谈多妻制的问题。在下议院的国阵后座女议员当中,只有暗邦区的女议员萝翟达对”多妻制“发表相当”温和“的演说,其他国阵的女议员都默不作声。

由于下议院匆忙的通过2005年回教家庭法案发,因此由6个妇女团体组成的性别平等联合行动组织(JAGGE) 便把上议院看成是阻止这条法案通过,以让有关方面再作检讨的最后防线。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最后防线也因着纳兹里的强硬「指示」下崩溃了。
虽然上议院在纳兹里的「指示」下通过2005年回教家庭法案,虽然16名女上议员私底下的反对声没获得内阁和上议院的认同,但是笔者对这法案获得媒体大肆报导,同时因着女上议员的反对,妇女、家庭与社区发展部长莎丽扎也针对这法案发表措词强烈的声明。莎丽扎说在这法案通过后,政府将修改法案里所有违反回教法律精神的条文。同时她也准备到每一州去会见统治者解释这问题,并强调改变回教法庭法官的思维的重要性。
我想,2005年回教家庭法案之所以得以提呈到国会辩论通过的最主要原因是,宗教师是男性,草拟法律者是男性,回教法庭里的法官大部分是男性、首相暑部长纳兹里是男人,国会里90%的议员是男的。。。。。。。。所以,反对这法案、关心这条法案对妇女与家庭带来重大影响的是上下议院的女议员,而唯一声援这些女上议员的,也只有女部长莎丽扎。
要纠正压制女性的法律,看来也只有纠正国家政治决策层的男女比例,增加具有性别敏感的女代议士,才会有所改变吧!
(23-12-05)